2017年7月29日 星期六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7卷七 兄、弟、姑姊妹、夫03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7卷七 兄、弟、姑姊妹、夫03
姑姊妹村婦不以私害公,嚇退敵國入侵之兵
【原文】
齊攻魯,至其郊,望見野婦人抱一兒、攜一兒而行。軍且及之,棄其所抱,抱其所攜而走於山。兒隨而啼,婦人疾行不顧。齊將問兒曰:“走者爾母耶?”曰:“是也。”“母所抱者誰也?”曰:“不知也。”齊將乃追之。軍士引弓將射之,曰:“止!不止,吾將射爾。”婦人乃還。齊將問之曰:“所抱者誰也?所棄者誰也?”婦人對曰:“所抱者,妾兄之子也;棄者,妾之子也。見軍之至,將及於追,力不能兩護,故棄妾之子。”齊將曰:“子之於母,其親愛也,痛甚於心,令釋之而反抱兄之子,何也?”婦人曰:“己之子,私愛也。兄之子,公義也。夫背公義而向私愛,亡兄子而存妾子,幸而得免,則魯君不吾畜,大夫不吾養,庶民國人不吾與也。夫如是,則脅肩無所容,而累足無所履也。
子雖痛乎,獨謂義何?故忍棄子而行義。不能無義而視魯國。”於是齊將案兵而止,使人言于齊君曰:“魯未可伐。乃至於境,山澤之婦人耳,猶知持節行義,不以私害公,而況于朝臣士大夫乎?請還。”齊君許之。魯君聞之,賜束帛百端,號曰“義姑姊”。
【譯述】
齊國的軍隊攻打魯國,到了魯國的郊外,望見原野上有個婦女懷裡抱著一個小孩,手里拉著一個小孩趕路。軍隊快追上去的時候,那婦女放下懷裡抱著的孩子,抱起手裡牽著的小孩逃到山裡。那個被放下的小孩在後邊啼哭,可婦女依然飛快地行走,並不理會。齊軍將領問那個哭泣的小孩:“逃跑的婦女是你的母親嗎?”小孩回答說:“是的。”“你母親抱的小孩是誰?”“不知道。”齊軍將領就去追那個婦女,士兵引弓搭箭準備射她,並喊道:“站住!不站住,就射死你。”婦女只好回轉身來。齊國的將領問她:“你抱的小孩是誰?丟下的那個小孩是誰?”婦女回答說:“懷裡抱的,是我哥哥的兒子;丟下的,是我自己的兒子。看見軍隊快要追趕上來,我無力同時保護兩個孩子,就捨棄了我自己的兒子。”齊國的將領說:“兒子對於母親來說,那是最疼愛不過的,你現在卻丟棄親兒子,反抱著哥哥的孩子跑,這是為什麼?”婦人說:“疼愛自己的孩子那是一種個人感情;救兄長的孩子,那是一種公共道德。
如果我違背公共道德而偏私個人感情,丟棄兄長的孩子而救我自己的孩子,就算是倖免於難,但魯國的國君也因此而不願再要我這樣的臣民,魯國的大夫也不願再去養我,國內的一般百姓也以與我為伍為恥。果真這樣的話,我以後根本沒有容身之所,也沒有邁步之地。這樣說來,雖然很心疼兒子,但道義上怎麼辦呢?所以我忍心丟下兒子來保全道義。
關鍵是如果失去了道義就再無臉去見魯國了。”聽了這個婦人的話,齊國的將領竟按兵不動,他派人報告齊國的國君說:“現在不能征伐魯國。我們來到魯境,連一個山野婦人都懂得守節操行道義,不以私害公,而況他們的朝臣和士大夫呢?所以我們請求退兵。”齊國的國君同意了這個意見。後來,魯國的國君聽說了這件事,賜給這個婦女束帛百端,並給了她一個“義姑姊”的榮譽稱號。
【原文】
梁節姑姊之室失火,兄子與己子在室中,欲取其兄子,輒得其子,獨不得兄子。火盛,不得複入。婦人將自趣火,其友止之曰:“子本欲取兄之子,惶恐卒誤得爾子,中心謂何?何至自赴火?”婦人曰:“梁國豈可戶告人曉也,被不義之名,何面目以見兄弟國人哉?吾欲複投吾子,為失母之恩。吾勢不可生。”遂赴火而死。
【譯述】
梁國有個有節操的婦女,她家裡失了火,哥哥的兒子與自己的兒子都在室內,她想救出哥哥的兒子,但每次找到的都是自己的兒子,唯獨不見哥哥的兒子。火勢旺盛,她不能再進去,就準備跳進火中,她的朋友阻攔她說:“你本來想救你哥哥的兒子,驚慌當中卻救出了自己的兒子,你的本意是好的,為什麼自己要跳進火中去死呢?”那個婦女回答說:“在梁國這麼大的一個國家,怎麼可能向每一戶人家都表白清我的想法呢?我蒙受沒有道義的名聲,有何臉面去見兄弟和國人呢?我想把我的兒子再投進火中,又怕失去了為人母親的恩情和道義。我的確無法活下去了。”於是就跳進火中燒死。
【原文】
漢陽任延壽妻季兒,有三子。季兒兄季宗與延壽爭葬父事,延壽與其友田建陰殺季宗。建獨坐死。延壽會赦,乃以告季兒。季兒曰:“嘻!獨今乃語我乎?”遂振衣欲去,問曰:“所與共殺吾兄者,為誰?”曰:“與田建。田建已死,獨我當坐之,汝殺我而已。”季兒曰:“殺夫不義,事兄之仇亦不義。”延壽曰:“吾不敢留汝,願以車馬及家中財物盡以送汝,惟汝所之。”季兒曰:“吾當安之?兄死而仇不報,與子同枕席而使殺吾兄,內不能和夫家,外又縱兄之仇,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?”延壽慚而去,不敢見季兒。季兒乃告其大女曰:“汝父殺吾兄,義不可以留,又終不復嫁矣。吾去汝而死,汝善視汝兩弟。”遂以繦自經而死。左馮翊王讓聞之,大其義,令縣複其三子而表其墓。
【譯述】
漢代陽任延壽的妻子叫季兒,他們有三個孩子。季兒的哥哥季宗和任延壽為安葬父親的事發生爭鬥,任延壽與他的朋友田建暗殺了季宗。後來只田建一人被判了死刑,延壽正巧碰上了大赦,沒有死。他回去告訴季兒,季兒說:“噫,為什麼現在才告訴我?”於是她一邊穿衣服準備離去,一邊問道:“你和誰一起殺的我哥哥?”回答說:“和田建。
但田建現在已經死了,只有我來承擔責任了,你來殺我吧,”季兒說:“殺自己的丈夫是不義之舉,但是侍奉兄長的仇人也是不義之事。”延壽說:“我也不敢再留你做我的妻子了,我願意將家裡的車馬和財物都送給你,你任意拿取。”季兒說:“我應當去哪裡呢?兄長被殺而不能為他報仇,我和你一起生活卻發生了你殺我兄長的事,我在內不能調理好丈夫與別人的矛盾,在外又放過了兄長的仇人,我還有什麼臉面活在世界上呢?”延壽覺得很羞慚,不敢再去見季兒。季兒對她的大女兒說:“你的父親殺了我的哥哥,按道義我不能再留在這裡了,但我也不能再改嫁他人了。我只得丟下你們去死,你一定要好好照看你的兩個弟弟。”於是她便上吊自殺了。當時的左馮翊王讓聽說了這件事後,讚賞季兒的節義,下令讓縣裡免去她的三個孩子的徭役,並旌表季兒的節烈義舉。
【原文】
唐冀州女子王阿足,早孤,無兄弟,唯姊一人。阿足初適同縣李氏,未有子而亡,時年尚少,人多聘之。為姊年老孤寡,不能舍去,乃誓不嫁,以養其姊。每晝營田業,夜便紡績,衣食所須,無非阿足出者,如此二十餘年。及姊喪,葬送以禮。鄉人莫不稱其節行,競令妻女求與相識。後數歲,竟終於家。
【譯述】
唐代冀州女子王阿足,早年喪父,沒有兄弟,只有一個姐姐。阿足起初嫁給本縣的李氏,還沒有生孩子,丈夫就死了,這時阿足還很年輕,很多人想娶她為妻。但她想到姐姐年老又孤苦伶仃,她不願離開姐姐,就發誓不再嫁人,以便來養活姐姐。她白天耕田種地,晚上紡紗織布,姐姐的衣食用品都是她提供的,如此這般,長達二十多年。等到姐姐去世,她依照禮法安葬了姐姐。鄉里的百姓無不稱讚她的品行,競相讓自己的妻子、女兒與她結識,向她學習。幾年後,她老死在家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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