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9日 星期日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3卷三父母、父、母08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3卷三父母、父、母08
糾正孩子缺點,如同有病用藥
【原文】
凡人不能教子女者,亦非欲陷其罪惡;但重於訶怒,傷其顏色,不忍楚撻慘其肌膚爾。當以疾病為喻,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?又宜思勤督訓者,豈願苛虐於骨肉乎?誠不得已也。
王大司馬母衛夫人,性甚嚴正。王在湓城,為三千人將,年逾四十,少不如意,猶捶撻之,故能成其勳業。
【譯述】
《顏氏家訓》又說:那些不能好好教育子女的人,也不是存心要把子女陷入罪惡之中;只不過是不願讓子女因自己的責駡而感到臉上不好看,不忍心責打讓子女皮肉受苦罷了。拿人生了病來作個比喻,人有病難道能不用湯藥和針砭、艾熏來救治嗎?我們反過來想一想那些勤於督促訓導孩子的人,難道他們真是願意讓孩子受虐待嗎?實在是不得已才這樣做的啊。
《顏氏家訓》還說:大司馬王僧辯的母親魏太夫人,品性很嚴正,王僧辯在湓城(九江)擔任軍職,地位已相當高,年紀也四十多了,但稍有做得不對的地方,魏太夫人還是要打他,所以最後王僧辯能建功立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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