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3日 星期日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6卷六 女、孫、伯叔父、侄01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6卷六 女、孫、伯叔父、侄01
女子也應學詩書
【原文】
《禮》:女子十年不出,姆教婉娩聽從,執麻枲,治絲繭,織紝組紃,學女事以共衣服。觀於祭祀,納酒漿籩豆菹醢,禮相助奠。十有五年而笄,二十而嫁。古者婦人先嫁三月,祖廟未毀,教于公宮;祖廟既毀,教於宗室。教以婦德、婦言、婦容、婦功,教成祭之牲用魚,芼之以蘋藻,所以成婦順也。
【譯述】
《禮記》說:女子十歲不出閨門,學習婦道:向女師學習柔順,聽從長者的教誨,學習織麻紡繩紡紗織布,學習女紅、縫紉。觀察學習祭祀之禮,學習祭祀中獻酒擺設祭器等各種禮數。女子十五歲舉行插簪之禮,已進入成人。二十歲出嫁。古時候,女子出嫁前三個月,如果祖廟未毀,就在公宮接受教育;祖廟毀掉之後,就在宗室接受教育。主要學習婦德、婦言、婦容、婦功等,學成之後再用魚祭祀,用蘋藻芼,這樣才能成為一個符合婦德的的女子。
【原文】
曹大家《女戒》曰:今之君子徒知訓其男,檢其書傳,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,禮義之不可不存。但教男而不教女,不亦蔽於彼此之教乎?《禮》:八歲始教之書,十五而志於學矣!獨不可依此以為教哉。夫雲婦德,不必才明絕異也;婦言,不必辯口利辭也;婦容,不必顏色美麗也;婦功,不必工巧過人也。清閒、貞靜、守節、整齊,行已有恥,動靜有法,是謂婦德。擇辭而說,不道惡語,時然後言,不厭於人,是謂婦言。盥浣塵穢,服飾鮮潔,沐浴以時,身不垢辱,是謂婦容。專心紡績,不好戲笑,潔齋酒食,以奉賓客,是謂婦功。此四者,女之大德,而不可乏者也。然為之甚易,唯在存心耳。凡人,不學則不知禮義。不知禮義,則善惡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識也。於是乎有身為暴亂而不自知其非也,禍辱將及而不知其危也。然則為人,皆不可以不學,豈男女之有異哉?是故女子在家,不可以不讀《孝經》、《論語》及《詩》、《禮》,略通大義。其女功,則不過桑麻織績、制衣裳、為酒食而已。至於刺繡華巧,管弦歌詩,皆非女子所宜習也。古之賢女無不好學,左圖右史,以自儆戒。
【譯述】
曹大家的《女戒》說:如今的君子只知道教育他們的兒子,讓兒子讀書學習,卻不知道對於女子來說,丈夫不能不侍奉,禮義也不能丟棄。只教育兒子卻不教育女兒,不也忽視了男女之間的禮義教育嗎?《禮記》說:八歲開始教孩子讀書,十五歲就要立志學習。但不能以此作為女子的教育方法,所謂有婦德,不必才華絕代;婦人應有的言談應對,也不必辯口利辭;婦容,不必化妝得多麼美麗;婦功,也不必工巧過人。清閒、貞靜、守節、整齊,舉止知廉恥,動靜有章法,這就是婦德。說話懂得挑選詞句,不說壞話,適時而言,不讓他人討厭自己,這就是婦言的修養。洗刷衣物塵垢,做到服飾整潔,按時沐浴,乾淨衛生,這就是婦容。專心於紡織,不隨便嬉笑戲鬧,製備酒食佳餚,招待賓客,這就是婦功。以上四者,是女子最大的婦德,不能沒有。這些做起來非常容易,關鍵是要時時銘記在心。做為一個人,不學習就不知道禮義法則;不知道禮義法則,就不能辨別善惡是非。於是自己違法作亂卻不知道自己的錯誤,禍辱臨身卻不知道其危險。這樣看來,為人都不能不學習,怎麼能因為男女的差別而不去學習呢?因此女子在家,不可以不讀《孝經》、《論語》以及《詩經》、《禮記》,最起碼要略通其大意。至於女功,不過是桑麻織布、做衣裳、辦酒食等等,至於刺繡華巧、管弦歌詩,都不適合女子學習。縱觀古代的賢能女子沒有不好學的,左圖右史,廣泛涉獵,以此來提高自身的修養。
【原文】
漢和熹鄧皇后,六歲能史書,十二通《詩》、《論語》。諸兄每讀經傳,輒下意難問,志在典籍,不問居家之事。母常非之,曰:“汝不習女工,以供衣服,乃更務學,甯當舉博士耶?”後重違母言,晝修婦業,暮誦經典,家人號曰“諸生”。其餘班婕妤、曹大家之徒,以學顯當時,名垂後來者多矣。
【譯述】
漢代和熹鄧皇后,六歲就能讀史書,十二歲通曉《詩經》、《論語》。
她的幾個哥哥每次誦讀經傳的時候,她就虛心請教,她的志向愛好全在學習典籍,不喜歡過問居家生活等事。母親經常責難她說:“你不學習女工,以備將來製作衣服,卻去讀書學習,難道要考博士嗎?”鄧皇后仍舊愛學習,於是她白天學習婦業,晚上就誦讀經書,家裡人稱她為“諸生”。其他的像班婕妤、曹大家等人,以學問文章顯揚當時,名垂後來的女子很多。
【原文】
漢珠崖令女名初,年十三。珠崖多珠,繼母連大珠以為系臂。及令死,當還葬。法,珠入于關者,死。繼母棄其系臂珠,其男年九歲,好而取之,置母鏡奩中,皆莫之知。遂與家室奉喪歸,至海關。海關候吏搜索,得珠十枚於鏡奩中。吏曰:“嘻!此值法,無可奈何,誰當坐者?”初在左右,心恐繼母去置奩中,乃曰:“初坐之。”吏曰:“其狀如何?”初對曰:“君子不幸,夫人解系臂去之。初心惜之,取置夫人鏡奩中,夫人不知也。”吏將初劾之。繼母意以為實,然憐之。因謂吏曰:“願且待,幸無劾兒。兒誠不知也。兒珠,妾系臂也。君不幸,妾解去之,心不忍棄,且置鏡奩中。迫奉喪,忽然忘之。妾當坐之。”初固曰:“實初取之。”繼母又曰:“兒但讓耳,實妾取之。”因涕泣不能自禁。女亦曰:“夫人哀初之孤,強名之以活,初身,夫人實不知也。”又因哭泣,泣下交頸。送喪者盡哭哀慟,傍人莫不為酸鼻揮涕。關吏執筆劾,不能就一字。關候垂泣,終日不忍決,乃曰:“母子有義如此,吾寧生之,不忍加文。母子相讓,安知孰是?”遂棄珠而遣之。既去,乃知男獨取之。
【譯述】
漢代珠崖令有個女兒名字叫初,十三歲。珠崖這個地方寶珠很多,初的繼母將一些大的寶珠串起來,系在手臂上作妝飾。後來珠崖令去世,家裡人要將他的靈柩運回家鄉安葬。當時的法令規定,有攜帶珠寶進入關內的,判死刑。初的繼母只好丟棄了他系在胳臂上的那串珠子,初的弟弟年方九歲,因為喜愛就把那串珠子撿起來,放在了母親的化妝盒裡,誰也沒有看見這一切。全家人扶柩來到海關,海關守吏檢查的時候,從化妝盒裡找出十枚珠子。守吏說:“啊!這正好觸犯了法令,我們也沒有辦法,你們家誰出來承擔這個罪責接受懲罰呢?”初在旁邊,她心想,恐怕是繼母摘下來放在化妝盒裡的,就說:“由我來承擔。”守吏問:“你是怎麼放進去的?”初回答說:“我父親不幸去世,我繼母將系在胳臂上的珠子解下來扔掉,我覺得很可惜,就撿起來放在了繼母的化妝盒裡,繼母並不知道這件事。”於是守門的官吏就要給初記錄犯罪事實。初的繼母以為真是這麼回事,然而,她有些憐憫初,就對那守門的官吏說:“請等一下,千萬不要錄我女兒的罪過,其實她根本就不知道。是她的珠子,我系在了臂上。因夫君去世,需歸家安葬,我便將珠子解下來,但不忍心丟棄,就暫且放在了化妝盒裡。後來由於辦理喪事很急迫,就忘了這件事。所以我應當承擔責任。”初還在堅持說:“確實是我撿起來放進去的。”繼母又說:“你別再爭執了,這失誤確實是我造成的。”於是她流淚哭泣,不能自禁。初也說:“夫人是看見我是個沒有父母的孩子,可憐我,所以她才冒名頂替要救我,其實就是我親身犯法,夫人確實不知道這件事。”她也哭起來,淚流滿面。那些送喪的人也都非常悲痛地哭起來,旁邊的人沒有不掉淚的。守門的官吏用筆記錄,竟因哭泣而不能寫一個字。守關的人流著淚,始終不忍心做出有罪的決定,便說:“這母子倆如此有情義,我寧願來承擔責任,也不忍心記錄和上報她們的過失。而且,她們母子相互爭執,怎麼能知道誰是誰非呢?”於是便將那些珠子扔掉,把她們母子放走了。初和繼母離去之後才知道珠子是初的弟弟放進去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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