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3卷三父母、父、母21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3卷三父母、父、母21
苟得錢財,不如正己立名
【原文】
太子少保李景讓母鄭氏,性嚴明,早寡家貧,親教諸子。久雨,宅後古牆頹陷,得錢滿缸。奴婢喜,走告鄭。鄭焚香祝之曰:“天蓋以先君餘慶,湣妾母子孤貧,賜以此錢。然妾所願者,諸子學業有成,他日受俸,此錢非所欲也。”亟命掩之。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。
【譯述】
太子少保李景讓的母親鄭氏秉性嚴明,年輕時就守了寡,家裡也很貧窮,她就親自教育子女。一次,因為下了很久的雨,房屋後面的古牆倒塌,露出滿滿一缸錢。奴婢發現後非常高興,連忙跑去告訴鄭氏。鄭氏燒香祈禱:“大概是因為孩子的父親生前積下陰德,上帝可憐我們母子孤寡貧窮,賜給我們這些錢。然而我所希望的只是孩子們學業有成,將來做官得到傣祿,這些錢並不是我想要的。”祈禱畢,她立刻命令奴婢將錢掩埋。鄭氏這樣做就是擔心子女將來不能立名。
【原文】
齊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鎰,以遺其母。母曰:“夫為人臣不忠,是為人子不孝也。不義之財,非吾有也。不孝之子,非吾子也。子起矣。”稷子遂慚而出,反其金而自歸於宣王,請就誅。宣王悅其母之義,遂赦稷子之罪,複其位,而以公金賜母。
【譯述】
齊國丞相田稷子接受了部下送給他的一百鎰金子,回家之後他把這些金子交給母親。母親說:“做為人的臣子而不忠誠,就等於是為人之子而不孝順。你這些不義之財,我不要。你這個不孝之子,也不是我的兒子,你走吧!”田稷子十分羞愧地離開家,將那一百鎰金子還給部下,自己到齊宣王那裡請求皇上殺頭治罪。宣王欣賞他母親的深明大義,於是就赦免了他的罪過,讓他仍任原職,而且還從國庫裡拿出一些金子賞賜給他的母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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