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5卷五 子下04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5卷五 子下04
媳婦不孝兒之過
【原文】
或曰:妻子失親之意則如之何?曰:《禮》:“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說,出。子不宜其妻,父母曰:‘是善事我,’子行夫婦之禮焉,沒身不衰。”
【譯述】
有的人說:兒媳婦如果不孝順公婆,那該怎麼辦呢?《禮記》對這個問題作了回答:“兒子非常喜歡他的妻子,但父母親不喜歡,只能休掉。兒子不喜歡他的妻子,但父母親說:‘她很會侍奉我。’那麼兒子就得和他的妻子過下去,白頭到老。”
【原文】
漢司隸校尉鮑永,事後母至孝。妻嘗于母前叱狗,永去之。
【譯述】
漢代的司隸校尉鮑永,對後母非常孝順。他的妻子有一次當著母親的面呵斥狗,鮑永就把她休掉了。
【原文】
齊征北司徒記室劉,母孔氏,甚嚴明。年四十餘未有婚對,建元中,高帝與司徒褚彥回為娶王氏女。王氏穿壁掛履,土落孔氏床上,孔氏不悅,瓛即出其妻。
【譯文】
齊征北司徒記室劉,母親孔氏,治家非常嚴明。劉四十多歲的時候還沒有娶上媳婦,建元年間,高帝和司徒褚彥回為他娶王氏女為妻。一次王氏在牆上釘釘子掛鞋,塵土掉在孔氏的床上,孔氏有些不高興,劉就此修掉了自己的妻子。
【原文】
唐鳳閣舍人李迥秀,母氏庶賤,其妻崔氏嘗叱媵婢,母聞之不悅,迥秀即時出妻。或止之曰:“賢室雖不避嫌疑,然過非出狀,何遽如此?”迥秀曰:“娶妻本以養親,今違忤顏色,何敢留也!”竟不從。
【譯述】
唐代鳳閣舍人李迥秀,他的母親出身很低賤,妻子有一次呵斥奴婢,母親聽後很不高興,秀立刻就休掉了妻子。有人勸他說:“你妻子雖然不避嫌疑,傷害了你母親,但她的過失還不致於如此,為什麼這麼急噪呢?”李迥秀回答說:“我娶妻子就是為了贍養母親,如今妻子竟給母親臉色看,我怎麼敢再留她呢?”最終還是沒有聽從勸告。
【原文】
後漢郭巨家貧,養老母,妻生一子三歲,母常減食與之。巨謂妻曰:“貧乏不能供給,共汝埋子。子可再有,母不可再得。”妻不敢違,巨遂掘坑二尺余,得黃金一釜。或曰:“郭巨非中道。”曰:然以此教民,民猶厚于慈而薄於孝。
【譯述】
東漢郭巨家裡很窮,奉養著老母親。妻子生下一個孩子已經三歲,郭巨的母親常常自己少吃一點東西,省下來給小孫子吃。郭巨對妻子說:“咱家貧窮而不能讓全家人都吃飽,你與我一起把孩子埋掉吧。孩子我們還可以再生,但母親不可再有。”妻子不敢不同意,於是掘了一個二尺深的坑,卻意外地發現裡邊有一鍋黃金。有人議論說:“郭巨雖然是個孝子,但他的做法不仁道。”我們說:儘管用這樣極端的事例來教化民眾,而民風仍然是厚于慈愛,薄於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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