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14日 星期五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3卷三父母、父、母23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3卷三父母、父、母23
教子為官廉潔
【原文】
吳司空孟仁嘗為監魚池官,自結網捕魚作鮓寄母。母還之曰:“汝為魚官,以鮓寄母,非避嫌也!”
【譯述】
三國時東吳的司空孟仁曾經擔任監魚池官,他親自結網捕魚,將捕獲的魚製成醃魚,然後寄給母親。母親退還給他說:“你身為魚官,卻把醃魚寄給你的母親,你沒有做到當官應該避嫌疑!”
【原文】
晉陶侃為縣吏,嘗監魚池,以一坩鮓遺母。母封鮓責曰:“爾以官物遺我,不能益我,乃增吾憂耳。”
【譯述】
晉代陶侃擔任縣吏,曾經監管魚池,他將一些醃魚送給母親,母親不接受,還責備他說:“你將公家的東西送給我,不但對我沒有好處,相反還會增加我的憂慮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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