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3卷三父母、父、母18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3卷三父母、父、母18
兒子交友不善,母親拒絕吃飯
【原文】
後魏钜鹿魏緝母房氏,緝生未十旬,父溥卒。母鞠育不嫁,訓導有母儀法度。緝所交遊,有名勝者,則身具酒饌。有不及己者,輒屏臥不餐,須其悔謝乃食。
【譯述】
後魏時候钜鹿魏緝的母親房氏,魏緝剛生下來還不到十旬,他的父親魏溥就死了。魏緝的母親為了養育魏緝,不再改嫁,魏母教育孩子頗知禮儀法度。魏緝在外邊結交的人如果是有好名聲的,來家做客,魏母就親自準備酒食,款待客人。如果是品德修養差的人,她就睡在屏風後面,不出來吃飯,一定要在事後兒子表示悔恨,向她謝罪,她才肯吃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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