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4日 星期一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6卷六 女、孫、伯叔父、侄02

整合管理~3.4齊家~家範~02家範譯述~06卷六 女、孫、伯叔父、侄02
誰說女子不如男
【原文】
宋會稽寒人陳氏,有女無男。祖父母年八九十,老無所知。父篤癃疾,母不安其室。遇歲饑,三女相率於西湖采菱蓴,更日至市貨賣,未嘗虧怠,鄉里稱為義門,多欲娶為婦。長女自傷煢獨,誓不肯行。祖父母尋相繼卒,三女自營殯葬,為庵舍居墓側。
【譯述】
宋會稽寒人陳氏,有女兒沒有兒子。祖父和祖母年紀都在八九十歲,老得有些糊塗了,什麼事情都不知道。父親身患重病,母親棄家而去。
家裡如此艱難,遇到饑荒年月,三個女兒就一起到西湖去采菱角,第二天到集市上去賣,她們竟然能夠很好地養活年老的祖父、祖母和重病的父親,鄉里稱讚她們家為“義門”,周圍的許多男子都想娶她們姊妹三人做媳婦。長女想到父親膝下無子,非常孤獨,便不願出嫁。祖父祖母不久相繼去世,三姐妹靠自己將他們安葬,並在墳墓旁邊結廬守墓。
【原文】
又諸暨東洿裡屠氏女,父失明,母痼疾,親戚相棄,鄉里不容。女移父母,遠住紵舍,晝采樵,夜紡績,以供養。父母俱卒,親營殯葬,負土成墳。鄉里多欲娶之,女以無兄弟,誓守墳墓不嫁。
【譯述】
還有諸暨東洿裡屠氏家的女兒,她的父親是個瞎子,母親有很重的病,她家的親戚和本鄉近鄰沒有人肯幫助他們。屠氏的女兒將父母親搬遷到遠處的紵舍,她白天砍柴,晚上織布,來供養父母。父母先後去世,她親自安葬他們,一個人靠擔土為父母親做成墳丘。鄉里的人知道她很賢慧,很多人家都想娶她做媳婦,可她想到自己家裡沒有兄弟,便決定自己為父母守墳,不肯出嫁。
【原文】
唐孝女王和子者,徐州人,其父及兄為防狄卒,戍涇州。元和中,吐蕃寇邊,父兄戰死,無子,母先亡。和子年十七,聞父兄歿于邊,披髮徒跣縗裳,獨往涇州,行丐,取父兄之喪歸徐營葬,植松柏,剪髮壞形,廬於墓所。節度使王智興以狀奏之,詔旌表門閭。此數女者,皆以單煢事其父母,生則能養,死則能葬,亦女子之英秀也。
【譯述】
唐代的孝女王和子,是徐州人,她的父親和哥哥從軍戍邊,駐紮在涇州。元和年間,吐蕃侵犯邊疆,和子的父親和哥哥戰死在戰場上,家裡再沒有兒子了,而且母親早年就去世了。這時和子年僅十七歲,她聽說父親、哥哥死于邊疆,就披麻戴孝,赤足步行,獨自前往涇州。她沿途乞討,終於來到涇州,找到父兄的遺體,並帶回徐州安葬。她在墓地旁邊種植松柏,剪掉頭發,毀壞自己的容貌,在墓地旁邊結廬而居。節度使王智興將和子的這些情況奏聞皇上,皇上下詔表彰和子。以上這幾個女子,都是以自己一個人的力量來侍奉父母,父母活著的時候,她們能夠贍養;父母死後,她們能夠安葬,也可以稱得上是女中英傑了。
【原文】
唐奉天竇氏二女,雖生長草野,幼有志操。永泰中,群盜數千人剽掠其村落。二女皆有容色,長者年十九,幼者年十六,匿岩穴間。盜曳出之,騎逼以前。臨壑穀,深數百尺,其姊先曰:“吾寧就死,義不受辱!”即投崖下而死。盜方驚駭,其妹從之自投,折足敗面,血流被體。盜乃舍之而去。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貞烈,奏之,詔旌表門閭,永蠲其家丁役。二女遇亂,守節不渝,視死如歸,又難能也。
【譯述】
唐代奉天有竇氏姐妹倆,雖然出生在尋常人家,但很小的時候就頗有志氣節操。永泰年間,數千強盜來她們居住的村落劫掠,她們姐妹倆長得都很漂亮,姐姐十九歲,妹妹十六歲,藏匿在洞穴裡。強盜搜出她們,將她倆拉出來,然後騎著馬逼她倆往前走。走到一處數百尺深的懸崖旁邊,姐姐先說:“我寧可去死也不受侮辱!”說罷,跳崖而死。強盜們正在驚駭之中,妹妹也跟著跳了下去,摔斷了腳,毀壞了容顏,血流滿身。於是這群強盜不再去理會她們,離開了這裡。京兆尹第五琦嘉其嚴守貞操,於是奏聞皇上。皇上下詔表彰她們,並永遠免除她們家的丁役。這兩個女子遭遇匪亂,尚能嚴守貞節,視死如歸,實在是難能可貴啊!
【原文】
漢文帝時,有人上書,齊太倉令淳於意有罪,當刑,詔獄逮系長安。
意有五女,隨而泣。意怒,罵曰:“生女不生男,緩急無可使者。”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,乃隨父西,上書曰:“妾父為吏,齊中稱其廉平,今坐法當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複生,而刑者不可複屬,雖欲改過自新,其道莫由,終不可得。妾願入身為官婢,以贖父刑罪,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書聞,上悲其意。此歲中亦除肉刑法。緹縈一言而善,天下蒙其澤,後世賴其福,所及遠哉。
【譯述】
漢文帝時,有人上書說齊太倉令淳於意犯了罪,應當受到懲處。文帝下詔將淳於意逮捕,關進長安的監獄。淳于意有五個女兒,她們跟在父親後邊哭泣。淳於意發怒,罵道:“我只生了女兒,沒生兒子,有了事情,沒有人能夠出來幫忙。”他的小女兒緹縈感傷于父親的話語,便跟隨父親西行至長安,上書文帝說:“我父親當官,齊地人都稱讚他廉潔、公正。他如今犯罪,理當受刑,但我悲痛的是死者不能複生,受刑的人不能再肢體完好,即便他想改過自新,也沒有途徑,最終還是不可能了。我願自己進官府做奴婢,以贖免父親的罪行,使他能夠改過自新。”漢文帝看過她的上書,悲憫她的孝心,就免了她父親的罪。這一年,朝廷還廢除了肉刑法。只因為緹縈一句話說得好,普天下的百姓都享受恩澤,後人也受益于她的恩惠,她的恩澤所及太遠了。
【原文】
後魏孝女王舜者,趙鄒人也。父子春與從兄長忻不協。齊亡之際,長忻與其妻同謀,殺子春。舜時年七歲。又二妹,粲年五歲,璠年二歲,並孤苦,寄食親戚。舜撫育二妹,恩義甚篤。而舜陰有復仇之心,長忻殊不備。姊妹俱長,親戚欲嫁,輒拒不從。乃密謂二妹曰:“我無兄弟,致使父仇不復,吾輩雖女子,何用生為?我欲共汝報復,何如?”二妹皆垂涕曰:“唯姊所命。”夜中,姊妹各持刀逾牆入,手殺長忻夫婦,以告父墓。因詣縣請罪,姊妹爭為謀首,州縣不能決。文帝聞而嘉歎,原罪。《禮》:“父母之仇,不與共戴天。”舜以幼女,蘊志發憤,卒袖白刃以揕仇人之胸,豈可以壯男子反不如哉!
【譯述】
後魏有一個孝女叫王舜,趙鄒人。她的父親子春和從兄長忻不和,齊國滅亡的時候,長忻與他的妻子同謀,殺死了子春。這時王舜才七歲,還有兩個妹妹,王粲五歲,王璠年僅兩歲。她們姐妹三人孤苦無依,寄居在親戚家裡。王舜照顧兩個妹妹,姊妹三人感情非常好。王舜心裡一直有為父親復仇的打算,長忻卻沒有一點防備。她們姐妹幾個逐漸長大了,親戚家張羅著為王舜尋婆家,但王舜總是不肯出嫁。她悄悄對兩個妹妹說:“我沒有兄弟,所以殺父之仇一直未報,我們雖然是女子,但活著難道就沒有用?我想和你們倆一起為父報仇,怎麼樣?”兩個妹妹都流淚說:“我們聽你的。”晚上,姐妹三人每人都手持一把刀,翻牆進了長忻的宅院,親手殺死了長忻夫婦,並到父親的墓前告慰父親的靈魂。然後她們到縣衙自首,請求治罪,姐妹三人爭著承認自己是首犯,州官和縣官都不能判決。孝文帝聽說了這件事,並頗為姐妹三人的舉動所感動,於是竟原諒了她們的罪。《禮記》說:“父母之仇,不共戴天。”王舜僅僅是個小女孩子,而能蓄志發憤,親手殺死殺父仇人,為父報仇,那麼作為男子,怎麼能夠連一個女子都不如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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